华声在线4月29日讯(全媒体记者 李成辉)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陆续发布公告,对“沅江芦笋”“大通湖大米”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并核准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25家,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到专用标志使用企业核准仅用时13个工作日,实现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到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的“无缝衔接”。
自2024年开展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工作以来,湖南按照“用好存量,做优增量,能转尽转”的思路,确保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平稳过渡,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报送118份农产品地理标志转化申请资料,先后完成安化小籽花生、洪江雪峰乌骨鸡、沅江芦笋、大通湖大米等4个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认定,以及59家生产企业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推动“地方特产”向“国家名片”升级,有效赋能乡村振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