杉杉股份4月26日发布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拟取消公司监事会,并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新《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读创财经注意到,4月份上市公司集中发布年报,目前涉及取消监事会的公告比较罕见。
同日,杉杉股份发布2024年年报。报告显示,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186.80亿元,同比下降2.05%;归母净利润为-3.67亿元,同比下降147.97%;扣非归母净利润为-7.68亿元,同比下降451.08%。这也是公司上市以来首次出现亏损。
杉杉股份表示业绩亏损的主要原因系公司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的参股企业巴斯夫杉杉、穗甬控股等亏损较大,本期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亏损5.06亿元;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本期对长期股权投资巴斯夫杉杉49%股权和衢州杉杉31.25%股权、收购偏光片业务产生的商誉、处置电解液业务等形成的其他应收款等资产计提减值准备,预计影响损益约-3.94亿元;母公司财务费用等三项费用及其他预计影响损益约-3.68亿元。
在年报中,杉杉股份还披露了公司涉及的相关诉讼及被处罚的情况。
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17 日完成电解液业务子公司衢州杉杉的股权转让交割。因交易对方新亚制程和新亚中宁未按约定于 2023 年 6 月 30 日前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 34,486.2 万元,经多轮协商,交易相关方达成一致并签订《结算协议》,明确了剩余股权转让款和资金占用费的支付安排。
2024 年 6 月 28 日,新亚制程和新亚中宁以衢州杉杉部分产线产能与实际情况不符为由向甬湶投资、杉杉新能源和公司发起诉讼。2024 年 7 月 12 日,甬湶投资就新亚中宁未按《结算协议》支付股权转让款事项提起诉讼。上述案件于 2025 年 4 月 21 日进行证据交换。
2024 年 4 月 29 日,内蒙古杉杉新材料有限公司因预石墨化车间配套的环境保护设施在未建成的情况下即投入使用,被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人民币 75 万元。
因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和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事项,公司及相关人员于 2024 年 6月收到宁波证监局出具的[2024]31 号《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公司及相关人
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于 2024 年 11 月收到上交所出具的[2024]206 号《纪律处分决定书》,上交所决定对公司控股股东杉杉控股予以公开谴责,对公司及相关人员予以通报批评。
2024 年 10 月,因涉嫌收购人未按规定履行义务,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杉杉控股收到辽宁证监局出具的[2024]3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辽宁证监局对杉杉控股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 万元罚款。
2023 年 1 月,公司向杉杉控股控制的宁波化繁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预付购房意向金 5.2 亿元,后因产证办理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中止交易,于 2023 年 6 月退回 4.5 亿元,2023 年末余额 7000 万元。2024 年初前述交易重启,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25 日再次预付 6 亿购房款,但因董事会认定相关交易属于关联交易,需另行履行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并披露,公司要求相关方退回全部的预付款 6.7 亿元及相应利息。截至 2024 年 4 月 1 日,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公司收到上述全部预付款及利息。
来源:读创财经